健康促進與教育工作管理制度
1. 目的
倡導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普及健康知識,推進醫院健康促進與教育工作扎實有 效的開展。
2. 定義
健康促進:指運用行政的或組織的手段,廣泛協調社會各相關部門以及社區、家庭 和個人,使其履行各自對健康的責任,共同維護和促進健康的一種社會行為和社會 戰略。
3. 內容
3.1 預防保健科負責醫院健康促進與教育活動的組織、協調、培訓、管理及考核工作。
3.2 定期召開領導小組工作例會,確保健康促進與教育工作得到持續改進。
3.3 制定醫院健康促進與教育年度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3.4 醫務處負責督促臨床醫生對就診患者開展形式多樣的健康教育活動。
3.5 門診部、護理部負責制訂本部門健康促進與教育工作計劃,督促各科室做好患者院 前、院中、院后各環節的健康教育工作,并對各項工作進行督導及考核。
3.6 宣傳策劃科協助各科室做好健康促進與教育活動宣傳工作。
3.7 行政后勤管理部門確保環境整潔優美,為員工、患者及家屬提供舒適安全的工作和 就醫環境。
3.8 預防保健科定期組織開展院內外健康促進與教育活動,各科室開展的活動情況需及 時上報主管部門。
3.9 定期組織全院職工進行健康促進與教育知識培訓,不斷提高醫務人員專業技能水平。
3.10 將健康促進服務指標納入醫院醫療質量管理目標考核,嚴格落實獎懲。
3.11 加強檔案管理,規范收集、整理、保管健康促進與教育資料,不斷提高資料管理水 平。
健康促進與教育工作管理流程